通知公告

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十三批“博士服务团”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24-04-08 作者: 点击量: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全省“博士服务团”工作的安排部署,省委人才办、团省委决定选派第十三批“博士服务团”成员到基层服务锻炼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服务时间

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,时间为一年。

二、选派对象

太阳成集团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

三、人选条件

“博士服务团”成员应是政治素质好,工作能力强,作风过硬,有吃苦和奉献精神、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、有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中青年人才。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.获得博士学位;

2.年龄在45周岁以下(确有需要可适当放宽);

3.身体健康,能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。

四、服务内容

(一)提供技术支持。结合服务地和单位的实际需求,主持主导开发或引进推广新技术、新产品。通过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为服务地和单位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
(二)链接项目资源。通过项目合作、人才交流、共建工作室等方式,积极促进基层单位与高校、企业、科研院所之间的交流合作,推动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,

(三)提出决策建议。通过实地考察、访谈、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,聚焦服务地和单位的重难点问题,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形成专题调研报告,为地方党委政府和基层单位提供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意见。

(四)培养骨干人才。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智力优势,通过举办培训班、交流会等形式,帮助服务地和单位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和实用人才。

(五)促进交流互动。服务地县级团委将“博士服务团”成员特聘为青年导师。“博士服务团”成员要广交青年朋友,开展青年观察、理论宣讲、科技普及、创业指导等活动,形成高质量的青年观察报告。通过参与学术研讨、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,加强与本地区博士人才联盟的交流互动。

五、服务保障

“博士服务团”成员服务锻炼期间只转组织关系,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,其在派出单位的行政职务安排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、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。“博士服务团”成员公休假和探亲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服务锻炼期间,往返服务地和家庭所在地的交通费按有关规定报销,因公出差费用由接收单位负责。服务锻炼期间,省委组织部、团省委按照每人12000元的标准拨付调研工作经费,从省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;学校按照武汉市内每人每月500元、湖北省内其他地区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;接收单位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助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认真做好第十三批“博士服务团”报名推荐工作。要精准把握接受地对人才的结构性需求,真实掌握接受单位对人才的专业性需求。要将“博士服务团”成员选派纳入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,按照条件标准,严格把关,优中选优,确保人员选派质量。特别是要注意从重点培养对象、既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又担负着一定科研或管理职务的“双肩挑”人才中遴选推荐优秀人才。要加强宣传和引导,营造关心、支持和促进“博士服务团”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,鼓励和带动更多优秀人才到基层服务锻炼、建功立业。

请有意者参考《第十三批“博士服务团”岗位需求调查汇总表》(附件1),填写《第十三批“博士服务团”成员推荐表》(附件2)和《第十三批“博士服务团”成员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3),每名博士可报2个意向岗位,其中第一意向必须为产业类(医疗卫生类博士除外)。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024年4月11日(周四)12:0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校团委邮箱ccnutwzzb@163.com,同时将纸质版交至新大学生活动中心A403。

联 系 人:校团委 杨颖佳

联系电话:027-67866963

党委组织部 人事部 国内合作与培训管理处 校团委

2024年4月7日